中俄重申有权利用安理会特权对日本采取行动

1945年6月26日,旧金山的战争纪念歌剧院里,五十国代表汇聚一堂,庄重地在一份蓝封面的宪章上签字。那一刻看似十分庄严,但代表们的神情却各异,有的人显得激动,有的人则显得疲惫,甚至有的人眼中流露出二战给人们带来的恐慌。这份宪章的起草工作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,对一个将要规范全球主权国家行为的文件来说,这一速度显得极为仓促。当时全球的形势迫在眉睫,欧洲战争刚结束,而太平洋的战斗还在进行中,各国均明白必须在日本缴械之前制定出战后秩序的框架。宪章中的第十七章标题为“过渡安全办法”,在旧金山会议中几乎无人提出异议,原因显而易见——战争尚未结束,没人能保证轴心国是否会在最后关头逆转。代表们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安排,以确保在战争结束后仍能有正当法律依据对付敌国。

在这章中,第107条规定十分清晰,它明确表示,对于在二战期间支持三国同盟条约的敌国——德国、日本、意大利,盟国的相关行动不会因联合国宪章生效而失效。换句话说,联合国成立后,盟国在对战败国采取的合法行动,无需重新请求联合国安理会授权。尽管这一条文在1945年的时候被视作过渡条款,随着战争结束与占领结束,最终条款应当会被抛弃,但历史却未能如预期发展。1945年8月15日,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,并在9月2日正式签署投降书。这之后,一系列事件不断发生,1946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,1947年施行的新《日本国宪法》中第九条明确放弃战争权利,1951年日本与48国签订旧金山和约恢复邦交,1956年加入联合国。

看似一切都在按照正常轨迹进行,然而107条逐渐被遗忘。冷战初期,由于美国和欧洲需要日本与德国来构建防线,这些昔日的敌国条款显得不再符合当时大国们的政治现实,因此没有人提出废除,也没有人着手执行。条文本身有效,却似乎被遗留在历史的角落,逐渐尘封。

直到最近几年,俄罗斯重新将这一条款提出。早在2024年,俄罗斯外交部就关注过这一条款,强调二战结果与盟国行动的合法性。2026年5月,俄罗斯在联合国代表团再次提及第107条,强调该条款至今仍记录着二战敌国的历史责任。真正引发关注的是在2026年8月17日,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公开警示日本应重读联合国宪章,尤其是第107条。两天后,中国外交部也进行了回应,表示支持拉夫罗夫的立场,并认为“敌国条款”为联合国宪章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这一时点的选择尤为巧妙,2026年恰好是东京审判开始的八十周年。纵观历史,这八十余年或许只是一瞬间,但对一代人来说却已有些模糊。那些曾经出现在被告席上的面孔大多已不在人世,而曾在法庭上失声痛哭的亲属也大都已然凋零。然而,东京审判的结果与战后国际秩序仍在纸面上生效。

中俄选择在此时重提第107条并非偶然。日本这些年来的举动已经突破了往日的底线。尽管和平宪法第九条尚未被清晰废除,日本自卫队的规模与装备早已超出“专守防卫”的界限。2022年,日本通过新的安保文件,提出“反击能力”,意味着放宽了先发攻势的限制;2023年,防卫预算超过五万亿日元,并在2024年再度加码至六万亿以上;2025年,与美、菲、澳等国的军事合作进一步加深,多次在南海与台海进行联演。

这些举动对曾遭受日本侵略的国家而言,无需任何华丽的言辞即可理解。然而,最令人瞩目的并非军费开支,而是日本对历史的态度。日本在东京审判八十周年之际,没有任何实质性反思,而一些政治人物却继续参拜靖国神社,那里的牌位供奉着屠杀战犯。每一次的香火点燃,都像是在焚烧战后国际秩序的基石。

历史的记忆并非用来计数,但当一个战败国在重返国际社会后逐渐试图重新整改规则,甚至试图推翻曾签署的协议,这在任何法律框架下都是极其严重的问题。正是当初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,才留下了宪章的第107条。中俄此次将这一制度漏洞再次提出,外界却对其产生了偏差理解。有人认为中俄获得特权,可以直接绕过联合国对日本采取军事行动,这一解读实在过于简单。现代国际法关于合法使用武力拥有一套完整的规定,允许各国在国际事务中依法行事。